唐普式居士: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大义要释 第四章 般若总持 

发布时间:2025-10-24 01:30:39

唐普式居士: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大义要释 第四章 般若总持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大义要释遍照金刚唐密第五十代普门传灯大奢黎冯达庵 撰述后学弟子普式 录要  
  第四章 般若总持   梵语“陀罗尼”,义为“总持”。持也者,令一切功德力渐渐增长,终至成熟也。有表持,持善法不使散也。有遮持,持恶法不使起也。内分四种:   (一)法陀罗尼 闻佛教法,受持不忘。   (二)义陀罗尼 悟解妙义,摄持不失。   (三)咒陀罗尼 传佛密咒,行持神验。   (四)忍陀罗尼 安住实相,印持成就。   上四种陀罗尼固各有专名,而咒陀罗尼却别有五名:   (一)陀罗尼   以通名摄专名也,大乘六波罗蜜多经,以陀罗尼为五种法藏之最上者,即指咒陀罗尼言之。  密教中所为陀罗尼,亦然。   (二)咒   以咒陀罗尼之首字为代表也。但四种陀罗尼凡持至有效验者,亦或通名曰咒。因此土咒之本义,以有不测之效验为主故。   (三)明   以能破一切无明烦恼之暗也。   (四)密语   以二乘异生所不能测也。   (五)真言   以法界流出之真实言音也。   陀罗尼门任持何种法性,均有特效。本章所标般若总持,即以般若波罗蜜多法性为所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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